工会是干啥的?工会是协助工人解决劳资纠纷,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,是工人的代言人。
按理说,工会应该是比较忙的。理由其实很简单,我国农民工人数已经超过1.3亿,他们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,但他们的基本权利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。农民工的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相当恶劣,在一些加工厂里,被切掉的工人手指头就可以用箩筐装,没日没夜地加班,一个月只能得到几百块钱的收入。他们的健康状况更是令人堪忧,据《中国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健康白皮书》显示,由于不能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,许多农民工兄弟只能以身扛病,近两成人有过自杀的念头。作为这一社会群体的代言人,工会能不疲于奔波,为他们四处请命吗?
然而,令人诧异的是,许多人宁愿到市政府去上访、到法院去告状、甚至去玩“跳楼秀”,也不愿意找他们的“代言人”,工会倒真的成了“清闲衙门”。就拿最近的东莞童工事件和血汗工厂事件来说吧,对于这些严重违反《劳动合同法》的事件,工会既没有尽到事前监督的责任,也没有履行事后维权的义务。看到温家宝总理百忙之中为农民工追讨工钱时,看到新闻媒体披露“黑砖窑”童工事件时,看到国外民间组织调查我国企业非法用工的情况时,全国人民都被他们的行动感染了,不知工会看到后是否曾为自己的“清闲”感到自责,是否曾为每个月从政府手里领来的薪俸而感到愧疚?
工会不作为倒也罢了,工会一作为,全国人民又要诧异了!最近,广东省总工会对玖龙纸业被指责为“血汗工厂”事件进行调查。香港学生组织指出玖龙纸业有“四宗罪”:工伤及死亡事故频仍、工厂借工伤事故向无辜工人罚款敛财、经常无理巨额罚款工人、涉嫌长期严重违反中国劳动法规。广东省总工会不是对“四宗罪”展开调查,而是在工厂食堂吃吃饭,参观工人宿舍,与玖龙纸业董事、张茵的弟弟张成飞交谈后,便仓促地作出玖龙“并非血汗工厂”的初步结论。即使在局外人看来,这一结论也显得过于草率。在食堂吃了饭,觉得很不错,就是职工待遇不错?调查员反馈玖龙的员工待遇非常好,仅仅体现在吃与住的方面?我觉得更实质的问题在于是否存在“四宗罪”或是否有这种倾向,这应该是工会所关注的重点。而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说,即便玖龙纸业存在一些不足,“但我还是讲一句话,让他整改,也是让他办得更好,而不是把他办死”。工会应该站在谁的立场上说话?按理说,这不是什么问题,但有时候工会候偏偏站错了位置,走所谓的“上层路线”。 (《“并非血汗工厂”结论该由谁下?》 久泰平)
一些人总以工会没权为其开脱,但工会的责任重于山,肩负着维护工人基本权益的重任,绝不允许开脱。目前,非法用工、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在某些地区普遍存在,工会理应举起《劳动合同法》这柄利剑,死死捍卫工人合法权利的底线。有《劳动合同法》,有工人的广泛支持,即使权力再小,工会还是可以有一番作为的。可惜的是,一些工会领导恰恰忘记了与工人保持血肉联系,恰恰忘记了自己代表的是谁,跟富商巨贾们套近乎、攀交情。离开了工人的工会,能不变成“聋子”、“瞎子”,能不变成捏软的柿子?
“有国有家者,不患寡而患不均,不患贫而患不安。”,千年古训,常忆常新。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,贫富差距拉大,社会矛盾增加,这暂时是难以避免的。工会作为专门调解劳资矛盾的社会组织,更应该树立起危机意思、全局意识,采取各种有效措施,切实维护《劳动合同法》的权威,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,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。在这一关键的历史阶段,工会绝不应该成为“聋子”、“瞎子”,更不应该为违背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行为开道。